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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出口旧设备能否申报出口退税?

2017-04-27 10:53来源:广州机械设备出口黄埔报关作者:广州机械设备出口黄埔报关网址:http://www.gztradeco.com浏览数:65

我司是生产企业。今年2月份出口了一台08年12月份进口的固定资产(出口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这台固定资产是用来生产公司的产品的。08年的时候进项税没有作抵扣。现在有几个问题请老师帮忙解答:

               1.我司的这个业务类型是否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2.如果可以申报出口退税的话,适用哪个税务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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